结构框架
(一)关于第一章“一般规定”的修改建议
(二)关于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的修改建议
(三)关于第三章的修改建议
(四)关于第四章的修改建议
(五)关于第五章的修改建议
(六)关于第六章的修改建议
(七)关于第七章的修改建议
(八)关于第八章的修改建议
二、关于典型合同编的若干建议
(九)关于第九章的修改建议
(十)关于第十一章的修改建议
(十一)关于第十三章的修改建议
(十二)关于第十四章的修改建议
(十三)关于第十五章的修改建议
(十四)关于第十六章的修改建议
(十五)关于第十七章的修改建议
(十六)关于第十八章的修改建议
(十七)关于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的修改建议
(十八)关于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的修改建议
(十九)关于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的修改建议
(二十)关于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的修改建议
(二十一)关于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的修改建议
(二十二)关于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的 修改建议
(二十三)关于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的修改 建议
(二十四)关于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的修改 建议
(二十五)关于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的修改 建议
三、关于第三分编“准合同”的修改建议
(二十六)关于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的修 改建议
(二十七)关于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的修 改建议
(责任编辑:徐蓉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