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保险制度中的对价平衡原则:基于与收支相等原则的对比
二、保险法上对价平衡原则的一般认知:基于与民法中公平原则的对比
(一)客观等价VS主观等价
(二)团体利益格局中的对价平衡与双方利益博弈下的公平
(三)信息不对称:信息获取成本的高与低
三、对价平衡原则功能论
(一)诚信义务强调的理论基础
(二)保险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
(三)承保危险的区分
(四)危险共同体的维系
四、基于对价平衡原则的保险法律规则设计
(一)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安全维持义务
(三)危险变更时的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及危险减少时的保险费返还
(四)重复保险通知义务及保险费返还
(五)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因果关系限制规则
五、结语
(实习编辑: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