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保险业风险处置的概念
(二)保险业风险处置之立法概述
(三)保险业风险处置中所存在的问题
二、域外保险业风险处置的立法经验
(一)美国
(二)日本
(三)英国
(四)总结与借鉴
三、构建我国保险业风险处置的制度框架
(一)尽快出台《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二)构建互相协调的配套制度
四、修正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细化风险处置措施的启动条件与标准
(二)丰富风险处置手段的内容
(三)合理处理处置程序之间的衔接问题
五、完善保险保障基金机制
(一)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的多重角色定位
(二)修正保险保障基金的规则漏洞
(三)构建保险保障基金的追偿规则
结语
(实习编辑:陈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