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修改权的规范功能与国外立法例
二、我国法学界对修改权的解读
三、”轻重有别说“的实际适用效果
四、废除修改权说的理由
(一)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被吸收至保护作品完整权中
(二)修改权行使引发的纠纷较少
(三)修改权行使的社会成本过高
五、保留修改权说的理由
六、结语
(实习编辑:陈依然)
二、我国法学界对修改权的解读
三、”轻重有别说“的实际适用效果
四、废除修改权说的理由
(一)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被吸收至保护作品完整权中
(二)修改权行使引发的纠纷较少
(三)修改权行使的社会成本过高
五、保留修改权说的理由
六、结语
(实习编辑:陈依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