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安宁利益侵害行为的类型化
(一)信息媒介侵扰
(二)气响等不可量物侵入
(三)观念妨害
(四)“凶宅”侵害
(五)惊吓损害
三、安宁利益保护:何以赋权
(一)安宁利益是基于人类普遍理性的自然权利
(二)确立安宁权符合我国民众价值需求和权利保护的现实需要
(三)确立安宁权才能实现对自然人安宁利益的精准、充分保护
(四)确立安宁权可摆脱相关司法实践中的适法困境
(五)安宁权概念已在我国相关司法实践中得到一定的认可
四、安宁权的内涵界定
(一)安宁权是什么
(二)安宁权不是什么
五、安宁权的入法进路和规范表达
(一)安宁利益既有保护进路的利与弊
(二)我国民法典之安宁权制度设计建议
(实习编辑:陈依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