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成员资格是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前提
(二)成员资格应“剥茧抽丝”标准法定
(三)成员资格界定中公法思维与私法规范的博弈
二、成员资格来源正当性的私法规范分析
(一)成员资格界定的逻辑起点:集体成员主体身份的还原
(二)成员资格界定的核心要素:集体成员财产权利的还原
(三)成员集体私法属性的回归与集体成员地位的强化
三、成员资格的取得与规范路径:财产权转化角度的分析
(一)成员资格的原始取得:历史阶段中的还原
(二)成员资格的申请取得:以意思自治为核心
四、成员资格丧失的依据与价值判断
(一)国家社会保障责任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博弈
(二)户籍的评判价值
(三)有偿退出的路径分析
五、结语
(实习编辑:吴泽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