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事实因果关系不明侵权的内在特质
(二)具体因果关系认定的困难
二、比例因果关系及其基本规定性
(一)因果关系认定的法律评价属性
(二)比例因果关系的基本规定性
三、比例因果关系的确定步骤
(一)一般因果关系的确定
(二)与个案具体情况的比对
(三)我国肯定性的司法判决评析
四、“比例”数额的确定方法
(一)事实原因及其比例的确定
(二)比例的酌定因素
(三)“比例”数额的使用
五、比例因果关系受到的责难及可接受性
结语
(助理编辑:陈猛)
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侵权,意味着被告行为是否是原告特定损害的事实上原因,无法得到符合标准要求的证明,因此具体因果关系的认定非常困难。比例因果关系用以确定致害因素与特定损害结果之间的可能性联系及其比值,具有推定性和评价性特点,是解决这类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的技术工具和关键因素。比例因果关系的确定需经过一般因果关系的确定和与个案具体情况的比对这两个步骤,其“比例”数额的确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事实因素和酌定因素的基础上,参考有关数据进行的综合评价,用于恰当分配被告的责任。比例因果关系是法律思维从确定化向灵活性转变的产物,具有相当程度的可接受性。
事实因果关系不明侵权;比例因果关系;比例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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