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现有合同解除制度的梳理与基本评价
三、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之间的关系之厘清
四、得成为解除对象的合同类型之扩充
(一)尚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成为解除的对象?
(二)涉他合同可否成为解除的对象?
(三)单务合同可否成为解除的对象?
(四)可撤销合同可否成为解除的对象?
五、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与合同解除
六、解除权行使规则之细化
(一)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二)解除权的法定除斥期间
(三)对方当事人对解除权的异议权的行使方式与除斥期间
七、合同解除法律效果的界定
八、违约方解除权的可能性
九、余论
(实习编辑:蒲南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