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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行政许可与合同效力——以商品房预售为对象的分析

作者:常鹏翱 北京大学 

第34985篇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0/7/20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民法典  #合同的效力  #买卖合同  #预约合同  #行政法

内容摘要

以商品房预售为分析对象,可以看出行政许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预售许可的作用在于引发后续的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等管制机制,它决定了预售合同能否适当履行。预售许可能有效遏制违规预售,无须否定预售合同效力。预售许可旨在控制预售合同的履行,预售合同的效力不是其管制目标。预售会转化为现售,预售许可的申请由出卖人决定等要素综合在一起,使预售许可无法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与预售许可同类的许可不能影响合同效力。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管制机制;合同效力;公私法衔接

结构框架

一、厘清行政许可与合同效力关系的现实困境
二、以许可的管制作用为标准的分析
三、以许可的靶向目标为标准的分析
四、以许可的约束要素为标准的分析
五、结语


(实习编辑: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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