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系统风险的参照基准与确定方式
(一) 系统风险的参照基准:指数
(二) 系统风险的参照基准:同类可比股票
(三) 宽窄指数的合理性分析
三、系统风险参照期间的确定
(一) 系统风险考察期间的模式
(二) 不同考察期间的合理性分析
(三) 小结:个性化的全周期规则最为合适
四、系统风险比例的数值确定
(一) 根据单一基准而直接确定
(二) 根据多个基准,按公式计算
(三)根据多个基准,由法官酌定比例
(四)未明确基准,直接酌定比例
(五)小结
五、系统风险比例的适用
(一)差额损失间接比例法(计算比例法)
(二)差额损失直接比例法(酌定比例法)
(三)初始投资直接比例法是差额损失间接比例法的变体
(四)统一法/个别法和直接法/间接法是不同的分类方式
(五)小结
六、系统风险不易判定的现实状况:精算的局限与斟酌的价值
(实习编辑:梁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