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认定绝对限制无效的原因
(二)认定绝对限制无效的规范路径
(三)认定绝对限制无效的实益
二、不动产抵押中相对限制的法律效果
(一)主观限制与绝对限制没有效力等同性
(二)主观限制的实质正当性
(三)未登记的主观限制仅能约束抵押当事人双方
(四)登记的主观限制对抵押财产转让的事先限制
(五)主观限制与第191条的根本差异
(六)客观限制的法律效果
三、动产抵押中绝对限制和相对限制的法律效果
(一)绝对限制的法律效果
(二)相对限制的法律效果
四、《民法典》施行对绝对限制和相对限制法律效果的影响
五、结语
(助理编辑:张静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