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
(二)个人金融信息的特征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需求的挑战
(一)对现行法律理论和制度的挑战
(二)对征信体系的挑战
(三)对现存金融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的挑战
(四)对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能力的挑战
三、金融法在大数据时代的重新定义
四、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的转型升级
(一)从隐私(权)单纯严格保密到个人信息(权)全周期全方位保护
(二)从强调保密一端到保护与利用并重
(三)保护重点从事前到事中与事后
(四)从数据封闭到数据开放
(五)从财产利益独享到财产利益共享
五、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法律保护的回应
(一)明确信息和数据的权属
(二)明确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
(三)发展数字信誉评分业务
(四)克服金融体制的不利影响
(五)对个人金融信息中的财务信息实施特别保护
(六)完善事中和事后保护机制
(七)完善保密规则的例外情况
(八)推动数据开放共享
(实习编辑:赵超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