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加速出资
(一)公司破产清算情形下的加速出资
(二)公司解散清算情形下的加速出资
(三)公司执行不能情形下的加速出资
三、公司恶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适用加速出资制度的逻辑
(一)公司正常情形下扩张加速出资制度的约束和动因
(二)以加速出资义务规制延长出资期限的制度逻辑
四、公司恶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时加速出资制度的构成要件
(一)公司“恶意”的认定标准
(二)债权人请求加速股东出资的适格条件
(三)适用加速出资制度的股东范围
(四)适用加速出资制度的程序要件
五、公司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实体规则构建
(一)以实体法规范资本缴纳制度的必要性
(二)规制延长出资期限的立法建议
六、结语
(实习编辑:张雨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