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受时效规制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时效规制模式
(三)我国民法典之模式选择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完成后如何消灭和取得所有权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消除“权利空档”的必要性
(二)诉讼时效完成后如何消灭原权利人的所有权
(三)诉讼时效完成后如何让占有人取得所有权
三、如何确定返还请求权得以适用诉讼时效的物之范围
(一)应限于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可交易的未登记动产
(二)盗赃物、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四、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确定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为何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三)占有的继续性与占有期间的合并计算
(助理编辑:张星宇)
文献链接:《返还原物请求权如何适用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96条第2项的解释论》http://www.faxueyanjiu.com/Magazine/Show/?ID=82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