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形成、现状及问题
(一)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形成
(二)立法层面的现状及问题
(三)司法层面的现状及问题
三、金融法视野下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理基础
(一)应革新“重融物、轻融资”的立法理念及裁判习惯
(二)不能以显失公平或不当得利制度作为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依据
(三)应以“融资”与“融物”的平衡作为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理基础
四、金融法视野下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完善路径
(一)明确融资租赁的融资及借贷属性并对租金定价予以合理干预
(二)在界定租金标准的基础上完善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三)以风险分担为核心抑制承租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负外部性
五、结语
(实习编辑:莫妍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