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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知-删除”规则的检视和完善

作者:马更新 中国政法大学 

第36648篇 《政治与法律》 2022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22/10/14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侵权责任  #网络侵权  #平台经营者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确立了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的救济制裁保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也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存在风险分配不均、权利类型不明晰、权利滥用、电子商务平台角色定位不准确等一系列问题。应当统一以侵权法为基础进行规制,妥善分配风险,加重平台经营者相应法律责任;对知识产权权利类型予以细化,并分别制定适用规则;严格规范“通知权”的认定标准和行使方式。同时,应当强化电商平台经营者公共秩序管理权能,重新审视其社会职责以维护营商环境,而不能视之为纯粹的中间人。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风险失衡;电商平台经营者;侵权责任

结构框架

一、 “通知—删除”规则的制度背景与理论缺陷
(一)制度背景
(二)理论缺陷
二、“通知—删除”规则中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作为义务
(一)平台经营者的实质审查义务
(二)平台经营者的程序保障义务
三、“通知—删除”规则中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当前我国法伤的有关规定导致平台经营者承担的责任失衡
(二)平台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正当基础
(三)平台经营者相应责任的类型化论证
四、结语


(助理编辑: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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