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相对人善意认定的“重大过失”说
(二)以无过失为相对人善意的认定标准
(三)相对人善意的举证责任
二、善意相对人的请求权
(一)选择权和赔偿范围
(二)行为人不知其无权代理且无过错时的赔偿范围
三、善意相对人的请求权
四、无权代理人责任与撤销权和表见代理的关系
(一)撤销权与无权代理人责任
(二)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人责任
五、结论
(助理编辑:吴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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