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个人数据所有权的赋权逻辑
(一)劳动赋权论:个人与企业基于各自劳动共享数据权利
(二)市场失灵论:赋予个人以数据所有权有助于矫正市场失灵
(三)数尽其用论:权利分割模式有利于促进数尽其用
(四)技术赋值论:技术发展引发分享数据红利新诉求
(五)数字人格论:个人数据所有权是重塑数字空间秩序的根本保障
三、个人数据所有权的实现机制
(一)个人数据资产账户
(二)集体管理组织
四、个人数据所有权的限制
(一)个人数据合理利用规则
(二)企业数据用益权对个人数据所有权的限制
五、结语
(助理编辑:张延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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