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私密信息现有保护模式的缺陷
(一)私密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区分保护模式的缺陷:共识性区分标准缺位
(二)竞合规则保护模式的缺陷:隐私权规则与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择一适用之困境
(三)聚合规则保护模式的“崛起”:优势与挑战并存
二、二分保护模式的建构
(一)二分保护模式的制度优势:创新与融合
(二)二分保护模式的理论依据:人格要素商业化理论
(三)私密信息使用权的法律属性:权能抑或权利
三、二分保护模式法定化的实现路径
(一)二分保护模式法定化的三重动因
(二)二分保护模式法定化的参考范式
(三)二分保护模式法定化的路径建构
四、结语
(责任编辑:鲍生慧)
文献链接:《我国私密信息保护模式的再造》
https://journal.pkulaw.cn/PDFFiles/%E6%88%91%E5%9B%BD%E7%A7%81%E5%AF%86%E4%BF%A1%E6%81%AF%E4%BF%9D%E6%8A%A4%E6%A8%A1%E5%BC%8F%E7%9A%84%E5%86%8D%E9%80%A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