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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论关联担保的法律规制——兼评〈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2条第1款

作者: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 

第37866篇 《求索》 2025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26/2/3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关联担保  #关联交易  #实际控制人  #合理审查  #表决权回避

内容摘要

       公司为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在《公司法》上,关联担保与关联交易是两种不同的交易,各有其程序控制规则和法律后果,不宜将关联担保规则扩张适用于公司为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之时应由股东会决议,关联股东就公司担保事项并无表决权,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相对人接受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之时,应结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文件对公司担保决议进行合理审查。关联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参加了表决,并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只是在计算表决权之时应剔除关联股东的表决权。

关键词

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合理审查;表决权回避

结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二、关联担保与关联交易的关系
(一)关联担保与关联交易的规制范围
(二)关联担保与关联交易的程序控制
(三)违规提供关联担保和违规从事关联交易的法律后果
(四)关联担保的程序控制规则扩张适用于关联交易的限制
三、关联担保的认定
(一)关联担保之一: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二)关联担保之二: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三)关联担保之扩张:司法实践的观察及其评价
四、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时相对人的审查义务
(一)相对人审查义务的标准:合理审查
(二)相对人审查义务的对象:是否包括公司章程
(三)相对人审查义务的内容:表决权回避
五、结语


文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5S8APkpNwb0AbN0qbeGwg


(助理编辑:赵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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