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不适用因果关系推定
三、侵权法上责任成立与责任范围因果关系的区分
四、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中责任成立因果关系的判断
(一)内容生成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行为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三)提供者的行为与民事权益被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五、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中责任范围因果关系的判断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造成人身伤亡的责任范围因果关系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其他人身权益的责任范围因果关系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财产权的责任范围因果关系
(四)生成式人工智能造成纯粹经济损失时的因果关系
六、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中的介入原因
(一)受害人的行为
(二)第三人的行为
七、结语
文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13EjNAN8Z9ja1z2wkBB1Q
(助理编辑:夏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