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当我们讨论AIGC时,我们在讨论什么?
二、著作权法提供的创作激励
(一)“绝对控制说”严苛版束缚下的著作权激励空白
(二)脱离严苛版“绝对控制说”束缚后的著作权激励功效
三、AIGC邻接权的具体困境
(一)权利客体缺乏稳定性
(二)权利内容配置失衡
(三)法定许可安排失当
(四)制度运行边界难以识别
四、“准作品式”邻接权的共性缺陷
(一)“准作品式”邻接权缺乏必要性
(二)“准作品式”邻接权构成过度类型化
(三)保护力度不合理
(四)给公众自由设定额外限制
五、代结语:对著作权与邻接权的通盘考虑
文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uAUbHPa_y1Op_lX9suOJcQ
(助理编辑:曾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