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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二等奖]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赔偿”真实含义探析

发布日期:2015/1/6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保险法

导语

《保险法》第65条是关于责任保险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本文重点探讨的是第三款,即“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该款实际上规定了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注意义务,即保险人的保险赔偿金留置义务。本文通过对“广西梧州运输服务公司诉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纠纷案”的评析,探析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赔偿”真实含义。

      作者:何小锐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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