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正文

民法|数字财产权论纲

发布日期:2022/3/14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个人数据  #数据财产权  #数据权利  #数据权属

导语

 迎接数字时代的背景下,数字财产权的议题被提上日程。在分析对数字经济所包含的典型经济行为的基础上,辨析了数据财产化与资产数字化之间的区别,将数字财产的范畴锚定为数据信息、数字产品。继而通过对数字财产生产过程的剖析,探讨了参与主体数据来源者、数据处理者之间的贡献度,为明确权利人的财产权益奠定了基础。在构建数字财产权保护体系时,为了助益数据要素市场和数字产品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应当明确数字财产权的归属规则,并赋予财产保护的支配效力与排他效力。最后,为了确保数字财产取得和利用的合法性,还应当注意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全方位的协调。

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