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违约责任新发展》

作者:王利明
出版时间:2026年3月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王利明,1960年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获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两次获评“年度法治人物”。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20余部。
本书是从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违约行为形态、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害赔偿的限制等角度对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及发展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一方面,明确违约责任规则的原理与地位。主张违约责任规则既有助于提升合同当事人对违约行为法律后果的认知和预测能力,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交易预期,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而且,违约责任规则也是重要的裁判依据。合同法的规则大多是裁判规则,其不仅为法官裁判合同纠纷提供依据,也有助于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另一方面,肯定违约责任制度发展的重要性。违约责任制度的发展,实际上是整个中国当代合同法发展的一个缩影,体现了中国当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并将有助于推进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即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做法和制度需求,构建中国自主的合同法制度体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2.《违约金论》

作者:姚明斌
出版时间:2018年12月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姚明斌,法学博士,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德国明斯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上海市“曙光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基础理论与法教义学,侧重法律行为论、合同救济论、物权变动论、民法方法论。
本书综合采用法释义学、比较法及判例研究等多种方法,研讨中国大陆违约金制度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其一,在坚持解释论的研究立场下,既对现行规定的形成历史和具体构成作了细致的梳理,又围绕现行规定的解释和适用这一中心,安排研究的布局,配置研究的材料,使得研究的成果能较好地响应理论与实践的需要。其二,在灵活运用比较法、历史考察、类型化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的视角下,丰富了违约金研究的角度、资料,体现出方法论上的自觉意识。其三,本书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灵活、妥当地运用了很多实际案例,既有“面”上的考察,也不乏针对典型案例的“点”上的分析。本书不仅是一部违约金制度史,亦是违约金学说史。更重要的是以“历史—比较”的视角,分析本土裁判案例,有助于推动法律体系的发展。
3.《合同法总论》

作者:韩世远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年9月
韩世远:1969年出生于江苏丰县,法学博士(1997年)。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委员(Member of the CISG Advisory Council)及国际比较法学会会员(Associate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等。曾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访问研究学者(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2009年6月至9月)和高级访问学者(2017年8月至11月)及日本法政大学HIF(法政国际交流基金)招聘研究员(2000年10月至2001年9月)。曾获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4年)、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著作类一等奖,2005年)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2009年)等,并入选教育部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6年)。
本书是一部回答民法典时代“合同法之问”的匠心之作。作者突破《民法典》合同编的章节限制,以“合同类型—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及债权保全—合同履行障碍——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的逻辑链条重构体系,搭建了一个全景式的合同法知识框架。并针对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如“合同僵局中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混合过错下违约金如何酌减?” 等,从理论、实践、比较法等多重视角,深入揭示了法律空白处的思维路径,并给出了破解疑难案件的思维密钥。既吸收司法解释及裁判案例等成熟的实践经验,为实务工作者一份贴近实践的“全景式”合同法实务清单,也借鉴比较法的新成果,甚至独辟蹊径丰富理论研究路径,在比较法之林找到中国法的身份定位,阐释其内在体系,丰富其解释论,增进其实践应用,发挥其规范功能。
(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赵一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