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决定2026年继续组织“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
依据中国法学会有关规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章程》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章程》第7条等规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现决定评选2026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以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申请者须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居住海外的具有中国国籍者。申请者须在民商法学领域有较高的造诣,独立公开出版或发表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民商法学学术作品(不含翻译作品、调查报告、学位论文、内部建议等)且该作品未获得过任何省部级奖励。参评学术作品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参评者需提交参评学术作品电子版,本评奖通知附件2026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以便核实年龄,并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作者姓名+参评2026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提交电子版参评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无须提交纸质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将在2026年年会期间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表彰。
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fxhmsc@163.com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2026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书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
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申 报 书
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秘书处
2026年8月
填 表 须 知
1.为树立良好的研究风尚,抵制不良学术风气,请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格。一旦发现蓄意虚假申报者,评奖委员会将剥夺其本次获奖的相应荣誉,通报有关单位。凡因申报不实导致申报人未获得奖项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2.成果类型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共两类。
3.成果社会反映:写明是否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是否有刊物(全文、部分)转载;是否有其它的相关评价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成果引用应写明应用书名或刊期、次数;应用成果被采纳应写明采纳单位和被采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所在单位:是指成果作者(多名作者的只填写主要作者)现在工作单位。
6.无填写内容的请在表格内注明“无”字样。
7.本表格所涉及相关证明材料,请申报者均提供相应扫描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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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申报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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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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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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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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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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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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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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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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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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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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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信地址、收件人姓名、电话及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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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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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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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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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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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作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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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参评成果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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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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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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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或应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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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或应用时间和应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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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实践价值和社会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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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引用、转载或被采纳情况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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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成果内容简介(3000字以内) 1.篇章结构、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或实践价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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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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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终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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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奖励等级,并简要说明理由:
终评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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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研究会批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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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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