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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公告|第三届“建设工程法律前沿论坛”预通知暨征文公告

内容

  当前,中国建筑行业正处于深度变革与规则重塑的关键阶段。202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二》)正式施行,建设工程领域的司法裁判规则迎来了重要更新。《建工解释二》聚焦必须招标项目的合同效力、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认定、转包与违法分包中的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纠纷的损失认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等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重大疑难问题,作出了系统性规定。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既回应了《民法典》施行以来建设工程审判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标志着建设工程领域司法裁判规则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为准确理解和适用《建工解释二》,推动建设工程法律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以法治力量助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建筑时报社拟于2026年11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联合举办第三届“建设工程法律前沿论坛”。本次论坛以“《建工解释二》施行背景下建设工程纠纷的司法实务”为主题,诚邀您参加本次研讨会并惠赐论文。现将会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论坛主题与具体议题

  主题:《建工解释二》施行背景下建设工程纠纷的司法实务

  具体议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研究;

  2.原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路径;

  3.工程价款结算规则;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行使方式、起算时间等规则。

 

二、 参会论文征集与评选说明

  提交论文可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自行确定具体题目,提交的论文应当符合学术规范,注释格式请参照《法学研究》的注释引用格式,并请附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电子邮件、电话、通信地址等具体联系方式。

  论文提交邮箱:rucfjqylt@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第三届建设工程法律前沿论坛投稿”。

  收到稿件后,主办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收到的论文进行回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三、 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10月31日报到,11月1日开会,11月2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四、 会议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会议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参加会议的住宿费、交通费由与会代表自理。

  

五、会议具体联系人

  卢淑贞(人大民商法中心):010-82509219

  单绘锦(人大民商法中心):15810315097

  李韦霏(杭州):13587378866

  邮箱:rucfjqylt@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

  建筑时报社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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