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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史彤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 
1981年——1988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接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1988年留校任教,从那以后始终与人大的命运相连。掐指算下来,自己也算是个老人大人了。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师从吕世伦和谷春德两位教授,研习西方法律思想史。十几年后,又拜曾宪义教授为师,获得法律史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任教;全国西方法律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

研究领域:
法理学、现代西方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律文化

奖励与荣誉:
曾先后两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1988-1989年,参加北京讲师团,在顺义县木林中学担任初中一年级(4个班)的英语教学,每周24节课;
2005—2006年,积极支持中组部的“西部对口支援计划”去援疆,挂职于新疆财经学院法学系。

其他事项:
学术上倡导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中的推广与应用;
热衷刑法、犯罪学、金融法及相关学科间的跨学科研究;
营造能动、快乐的课堂氛围

学术成就

论文:
《个性自由的崇高价值》,法学家茶座第40辑(2013年10月)。
《科威特历史上的“刑不上大夫”》,法治周末2012年 12月13日,第18版。
《汉诺威基层法院的玻璃铭牌》,法治周末2012年11月29日,第18版。
《法律不能强人性所难》,法治周末2012年11月22日,第118版。
《培根晚年发现了金钱的阴谋》,法学家茶座第37辑(2012年11月)。
《好法官敢和院长“叫板”》,法治周末2012年11月15日,第18版。
《一次不公正判决所带来的》,法治周末2012年11月1日,第18版。
《美国法治也曾经暗淡》,法治周末2012年10月25日,第18版。
《从律师誓词看法治》,法治周末2012年10月11日,第18版。
《重温梁漱溟的忠告》,法治周末2012年9月20日,第18版。
《认真对待幽默权》,法治周末2012年9月13日,第18版。
《以身殉法的两个东方人》,法治周末2012年9月6日,第18版。
《不受法律保护先例的开创》,法治周末2012年8月23日,第18版。
《为一个让你修改法律》,法治周末2012年8月16日,第18版。
《尊重的力量》,法治周末2012年8月9日,第18版。
《古希腊“七贤”的贡献》,法治周末2012年8月2日,第18版。
《法律文明史上的一大败笔》,法治周末2012年7月19日,第18版。
《国家之上是人》,法学家茶座第35辑(2012年5月)。
《人家的官员这样坐车》,法学家茶座第34辑(2012年1月)。
《广告中的“性别角色定型”让人忧》,法学家茶座第33辑(2011年8月)
《法律的比喻赏析和研究》,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8期
《西方对国王的两次大审判——英国查理一世案与法国路易十六案的比较》,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2期
《正当程序中的自然法因素》,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鼓励见义勇为不如尝试国家补偿》,法制日报2010年6月9日
《自然法思想对美国《独立宣言》的影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平等的根据》,法学家茶座第30辑(2009年6月)
《自然法视域中的奴隶制度》,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3期
《惩罚原来也可以换一种方式》,法学家茶座第28辑(2009年10月)
《两个不受法律保护的思想家》,法学家茶座第26辑(2009年5月)
《法庭语言的力量》,法学家茶座第22辑(2008年4月)
《21个关于美国律师的笑话》,法学家茶座第20辑(2008年2月)
《贫富之间的司法平等》,法学家茶座第19辑(2008年1月)
《幸福的德国猪》,法学家茶座第16辑(2007年4月)
《自然法思想对民法和国际法的贡献》,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交强险费率浮动合理 具体操作待改善》,法制日报2007年6月24日。
《从理性和制度角度审视“农民工陪审员”》,法制日报2007年5月27日。
《美国宪法中外国人的智慧》,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6期。
《在宣誓中培养对法律的感情》,法制日报2005年12月1日。
《法国大革命前期的权力分立》,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为北京“禁放”鼓与呼》,人民法院报2005年2月21日、28日。
《鱼儿自由是因为生活在法律之下》,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13日。
《孟德斯鸠错了?》人民法院报2005年4月4日。
《用规则看守的世界叫天堂》,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17日。
《口香糖禁又何妨》,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31日。
《法律向垃圾邮件宣战》,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10日。
《当今女性权益喜忧交加》,人民法院报2005年3月28日。
《严厉的爱》,人民法院报2005年4月11日。
《“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人民法院报2004年12月8日。
《美国防治陪审员“良心缺失症”的招数》,人民法院报2004年11月3日。
《批判与超越——大革命时期法国人对英美宪政的认识》,成人高教学刊2004年第2期。
《试析法国大革命时期宪政建设的教训》,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2期。
《将可预期利益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法理分析》,2004年人民司法第5期。
《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法学家2004年第2期。
《关于法律和制度名称的片想》,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3期。
《欧洲思想家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
《中西方思想家立法观念的比较思考》,法学家2002年第6期。
《公民陪审义务法定化探析》,法制日报2002年8月18日。
《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法律对“不仁”真的无可奈何?——道德刑法化的思考》,人民司法2002年第9期。
《意味深长的判决》,人民法院报2002年4月1日。
《营造正义的氛围》,人民法院报2002年4月8日。
《大法官之死》,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6日。
《美国:隐瞒外快构成欺骗政府罪》,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13日。
《电影院里的法律》,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20日。
《西塞罗之死》,人民法院报2002年6月3日。
《美国移民宣誓》,人民法院报2002年6月10日。
《法律的另一种效应》,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8日。
《美国的反歧视法律》,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29日。
《法律的比喻》,人民法院报2002年9月2日。
《法律的明确性与“宽大”原则》,人民法院报2002年11月11日。
《大洋彼岸律师笑话的联想》,人民法院报2002年12月30日。
《试论斯蒂格.乔根森的“多元论法学”》,中国法学1993年第3期。
《中西方法律思想家法律价值观的比较思考——兼议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比较法研究1991年第1期。
《“天赋人权”论简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
《马基雅弗利与韩非术治思想比较研究》,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前身)1988年第2期
宪法监督的防范性(法学漫谈之一,与任志宽合作),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7年第4期。

著作:
《孟德斯鸠错了?》(随笔集)独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
《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实践》,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独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
《威严与尊严——中西法律文化宏观比较》,独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
《反社会心理》,独著,中国青年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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