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
学习经历:
1981年10月至1985年7月辽宁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至现在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
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烟副校长等职;
现任烟台大学校长。
研究方向:
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商法。
学术成就:
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全国首届高校百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2006年入选全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教材60余部,承担及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10余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奖13项。
荣誉获奖:
1.全国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
2.全国优秀教师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民事责任论》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6.《民事立法瑕疵及其原因与矫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7.《民商法原理》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8.《新合同法原理》获山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9.《继承法研究》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10.《民法》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
11.《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2.《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13.《公益征收法研究》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教学研究论文:
1.《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道德意义的探讨》,载《中国大学教学》2004年10期;
2.《如何顺利地通过律师自学考试》,载《中国当代教育》2003年第7期;
3.《当代法律家培养的困境及出路》,载《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4.《WTO与中国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载《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
5.《21世纪法学专业的教育方法及其改革》,载《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高教研究专辑;
6.《21世纪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宏观思路》,载《烟台大学学报》2004年高教专辑;
7.《构建富有特色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学水平稳步提高》,载《传承历史呼唤未来》,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教学表彰:
1.全国首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003年(证书);
2.《民法》(教材),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位),2006年(证书);
3.《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思路、特色与成效》,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2005年;
4.《法学院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的构想》,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首位),2002年;
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2006年;
6.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2012年;
学术研究课题
1.《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3—2005年,负责人;
2.《中国未来民法典·继承权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1—2003年,第二位;
3.《特许物权研究》,司法部科研课题,2003—2005年,负责人;
4.《矿业权法律制度研究》,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2006—2009年,负责人;
5.《山东省水权及其市场化理论研究》,山东省软科学项目,2006—2009年,负责人;
学术论文:
1.《公司IT化的若干法律问题》(首位),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2.《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首位),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3.《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独立),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6期;
4.《构建预告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首位),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
5.《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首位),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