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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学立

董学立,男,1967年4月生,山东省东营市利津人,民商法学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硕导、博导,曾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繁荣工程教授。 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2007\09-2010\07),导师为著名民法学家李永军教授;
    山东大学民商法学博士(2003\09-2006\12)导师为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
    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1996\09-1999\07)导师为著名民法学家刘士国教授;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1988\09-1992\07);
    东营师范学校(1985\09-1988\07);

    工作经历:
    2019年-至今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2009年9月-至今,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
    2007年9月-至今,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999-2009年9月,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任教,破格晋升教授(2007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4年);
    2009年3月2日-27日,访问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
    2006年2月至2006年7月,访问美国南德州法学院;
    2005年10月至20006年12月,访问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
    2003年-2006年,就读于山东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民法学方向;
    1996年-1999年,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1992年-1996年,在东营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1992年,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系学生会主席,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5-1988年,就读于东营师范学校,校学生会主席;

    研究领域:
    民法总论、物权法、公司法

    社会兼职:
    中国民法学会理事
    山东省民法学会常务理事
    兰州、 济南、淄博、临沂、烟台、威海、东营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威海仲裁委核心仲裁员;
    威海市检察院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威海市政法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个人荣誉:
    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第二批);
    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5 年度中国民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山东省社科成果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一项;
    山东省教育厅社科二等奖一项;
    威海市社科一、二、三等奖若干项;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第四批、第五批“青年学科带头人”;
    2004、2005年度“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2006年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首届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术成就

    科研项目: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
    主持教育部基金项目
    主持山东省社科项目(结题)
    主持山东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结题)
    主持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重点基金项目(结题)

    出版著作:
    《美国动产担保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2007年9月版,梁慧星教授主编“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物权法研究——以静态和动态的方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入选“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
    《商事组织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1日出版;四十八万字,列入“二十一世纪法学教材系列·经济法系列”出版,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石油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企业组织形式法律问题研究》,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法学概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法律问题》,2000年版

    论文:
    1、《民事责任应为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发表于《山东法学》1997年第4期,核心期刊;
    2、《契约自由的失衡及矫正》,发表于《政法论丛》1999年第4期;
    3、《产权法律创新的现实意义》,发表于《政法论丛》2000年第2期;
    4、《公司产权关系法律学分析》,发表于《山东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5、《契约自由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发表于《文史哲》2000年增刊;
    6、《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发表于《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
    7、《企业与企业法的概念分析》,发表于《山东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8、《也论无权处分》,发表于《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2002年第9期全文转载;2002年《中国民法学研究回顾综述》观点摘要;
    9、《试论我国物权变动的安全制度体系之建构》,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1期;
    10、《国有企业财产权问题再研究》,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核心期刊,2003年第1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3年第4期观点摘要;
    11、《论时效取得中的善意与恶意》,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6 期,2004年人大复印资料第1期复印;
    12、《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载《山东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13、《物权变动中善意、恶意》,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入选《中国法学文档》第五辑,2004年《中国民法研究综述》观点摘要;
    14、《论留置权的特殊消灭原因》,载《法学论坛》2004年第3期,2004年人大复印资料第9期复印,2004年《中国民法研究综述》观点摘要;
    16、《物权之效力问题再议》,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4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4年第5期观点摘要;
    17、《论留置权的适用范围》,载《山东大学学报》2004年第四期;
    18、《配偶权的性质及其保护》,载《东岳论丛》2004年第5期;
    19、《也论民法典的体系》,载《山东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20、《物权公示,公示什么?》,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5期;《新华文摘》2006年第1期摘录、《人大复印资料》2006年第2期全文复印;
    21、《遗失物拾得制度研究》,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5期摘要;
    22、《物权请求权与消灭时效》,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2005年第9期复印;
    23、《股东有限责任与公司法人格否认》,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24、《也论“交易中的物权变动归属确定”》,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5期,2005年《中国民法研究综》观点摘要;
    25、《论租赁权的性质》,载《山东公安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26、《重新审视和设计无权代理》,载2006年《法学》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06年第2期摘要;
    27、《物权行为无因性相对化理论之否定》,载《法学》2007年第1期;
    28、《行为能力制度重构》,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11期;
    29、《物权公示的生效主义……当事人不能承受之重》,载《山东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30、《方法整合与本体确立》,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4期,人大民商法复印资料<, /SPAN>2007年第11期复印;
    31、《形在而神移:我国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的新发展》,载《法令月刊》(台湾)2008年第59卷第6期,人大港澳台文献复印资料2008年第期复印;载梁慧星教授主编《民商法论丛》第43卷。
    32、《论物权法上车库权属的判断标准》,载《法学》2008年第3期,人大民商法复印资料2008年第 期复印;
    33、《论物权变动的主客观条件》,载《法学论坛》2008年第3期;
    34、《论“在建物”上的抵押权》,载《政法论丛》2009年第2期;
    35、《如何理解物权法第199条》,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2期;
    36、《浮动抵押的财产变动与效力限制》,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