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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强

陈永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学博士后(2009-2011)
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2004-2008)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土壤学硕士(1997-2000)
浙江农业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经济学学士(1993-1997)

工作经历:
杭州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讲师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物权法、法哲学、英美财产法、土地登记法等

社会兼职
浙江省三农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
浙江省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

个人荣誉
中国计量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
浙江省151人才、杭州市131人才
《私法的自然法方法》一书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物权变动三阶段论》一文获“佟柔民商法青年发展基金优秀科研成果奖”
《英国土地登记法研究》一书获浙江省社科联第八届青年优秀成果二等奖
《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与交易安全》一书获浙江省第七届青年优秀成果三等奖

学术成就

代表性论文
1、未登记已占有的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保护,《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民商法学》2013年第9期。
2、物权变动三阶段论,《法商研究》2013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民商法学》2013年第12期。
3、分析法学视角下的法律行为“合法性”,《北方法学》,2012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2012年第6期。
4、美国不动产登记法上的善意购买人与优先权规则,《环球法律评论》,2008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2009年第1期。
5、不动产事实物权的适用与理论阐释,《现代法学》2015年第4期。
6、以物抵债之处分行为论,《法学》2014年第11期。
7、论德国民法上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3期。
8、登记公信力与占有保护——以英国《2002年土地登记法》为中心,《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3期。
9、论抵押物转让的法律效果——以对我国《物权法》第191条的解释为中心,《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9期。
10、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合同法适用,《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11、诚信义务的自然法基础及类型化——诚信人人像之塑造,《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著作:
1、《英美法上的交易自治与交易安全》,法律出版社,2009年。
2、《英国土地登记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
3、《比较法视野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合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
4、《民法原理导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
5、《欧洲私法:定义、原则与示范规则:欧洲民法典草案》(全译本),译著,法律出版社2014年。

课题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物权变动与交叉型权利研究”,2015年。
2、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裁判规则与理论”,2013年。
3、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诚信义务的体系化和类型化研究”,2010年。
4、主持国家环保部项目:“跨省界环境污染纠纷防控长效机制与制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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