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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西巨

赵西巨,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系教授,法学博士。

个人简历

荣誉称号:
第三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2016年8月

学校兼职:
1、东南大学 兼职教授
2、中国政法大学 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 兼职研究员

教育背景:
2008.4–2011.12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Otago, New Zealand (新西兰 奥塔哥大学 法学院) PhD in Law (法学博士学位)
2001.3 – 2003.6 山东大学 法学院 民商法 硕士学位
1999.9-2000.9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 法学院 欧盟法(European Union Law)硕士课程结业
1987.9 – 1991.7 山东师范大学 政治教育 文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1年9月-至今 在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系工作,现任法学系主任,曾讲授法学专业 《民法学》、《物权法》、《宪法学》、《知识产权法》、《商法学Ⅰ》、《商法学Ⅱ》、《卫生法》、《英美判例法(双语)》、《英美侵权法(双语)》、《医事法(双语)》、《法律英语》 和《药事法》(硕士研究生)等课程。
1999年9月-2000年9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以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赴丹麦罗斯基尔德大学、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留学,主修教育法、欧盟法
2006年3月-2007年3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以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赴新西兰奥塔哥大学法学院留学,主修民法学、医事法

研究领域:
民商法、医事法、英美法、欧盟法

学术成就

Xiju Zhao (Authored) The Duty of Medical Practitioners and CAM/TCM Practitioners to Inform Competent Adult Patients about Alternatives(主题内容:医生的替代疗法告知义务研究), Springer, 2013
赵西巨:《医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

论文:
Xiju Zhao, John Dawson, The New Chinese Mental Health Law, Psychiatry, Psychology and Law (SSCI) Volume 21, Issue 5, September 2014, pp. 669-686
Xiju Zhao, The New Tort Liability Law and the Journey Towards Informed Consent in China, Medical Law International (UK), Vol. 12, No. 2, 2012
Xiju Zhao, Chinese Medical Negligence Law: How to Distinguish and Accommodate Common Law Principles? in Chen Lei & C.H. van Rhee (eds). Towards a Chinese Civil Code: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MartinusNijhoff Publishers (Brill) Leiden, Netherlands, 2012
赵西巨,生命的缔造、期许与失落:人工生殖服务领域的医疗损害责任法,《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赵西巨,再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9条:情景化、类型化与限缩性适用,《现代法学》,2014年第2期,第176-193页
赵西巨,医疗美容服务与医疗损害责任,《清华法学》,2013年第2期,第73-91页
赵西巨,精子毁损与精神损害赔偿——英国的Yearworth案评析,《判解研究》,2013年第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第183-212页
赵西巨,唐炳舜,诊疗、告知、医疗产品使用与医疗损害责任之厘清——以我国《侵权责任法》为中心,《私法研究》第15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2月,第102-121页
赵西巨,我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之解读:比较法的视角,《私法研究》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234-256页
赵西巨,我国的侵权责任立法:如何应对“知情同意”法则?《民商法论丛》(第42卷)(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3月,第297-317页
赵西巨,普通法系国家刑法中的“同意”抗辩,《刑事法评论》(陈兴良),第22卷, 200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第365-395页
赵西巨,医学法上的知情同意原则研究,《私法研究》(第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292-316页
赵西巨,论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中的“同意”规则,《私法研究》(第4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332-366页
赵西巨,人权视野下的性倾向和非歧视问题,《人权研究》(徐显明主编),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第216-242页
赵西巨,欧盟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对《欧共体条约》第230条的释读——以欧洲法院的判决为视角,《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二辑),第593-615页
赵西巨,欧盟法下的商标权权利穷竭原则,《法学论坛》,2003年第2期,第83-90页
赵西巨、于华荣、李颖,欧盟法中学生跨国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2004年第2期,第133-138页
赵西巨、王云、刘军生,言词原则与民事诉讼改革:基于域外法的观察,《证据科学》2015年第5期,第531-543页
赵西巨,李心沁,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中医疗损害鉴定之内容,《证据科学》2015年第1期,第94-106页
赵西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产品责任立法之反思——以商品与服务二分法为视角,《东方法学》2013年第2期,第90-103页
赵西巨,医疗过失与因果关系之认定:英美法中的理论与具体规则,《东方法学》2011年第1期,第126-140页
赵西巨,论知情同意法则的疆域拓展——医生对非医疗信息的告知,《东方法学》,2010年第5期,第30-41页
赵西巨,医生对新疗法的使用与告知,《东方法学》,2009年第6期, 第119-133页
赵西巨,论我国立法和司法对法定外在标准的过度依赖:以我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与诉讼实践为例,《证据科学》 2012年第3期,第297-312页
赵西巨,关于我国医疗过失与因果关系之鉴定和认定的思考,《证据科学》 2011年第19卷第4期,2011年8月,第389-400页
赵西巨,专家证言、新科学理论与法官角色——以美国法中的Daubert标准为中心,《证据科学》,2010年第1期,第29-38页
赵西巨,英联邦国家医疗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之证明及评价,《证据科学》(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第3期, 第288-304页
赵西巨,知情同意诉讼中的证据学:英美法的观察,《证据科学》,2008年第16卷第5期,第598-606页
赵西巨,人体组织提供者法律保护模式之建构,《科技与法律》,2008年第2期,第14-19页
赵西巨,法学第一学位教育之定位:基于域外法学院的观察,《法学教育研究》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9月,第200-240页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课题组(赵西巨执笔),特许经营合同的私法本性,《人民司法•应用》,2016年第4期。
赵西巨、田越洋,医生的信息告知标准,《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14期,第101-106页。
赵西巨,人体组织的财产属性与死后人工生殖:澳大利亚的Edwards案,《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4期,第106-111页。
赵西巨,新西兰的患者权利法案,《国外社会科学前沿》第1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90-501页。
赵西巨,错植精子或胚胎与医疗损害责任,《中国生命法学评论》第1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5年3月,第249-261页。
赵西巨,中医师的医疗过失认定:英国的Shakoor 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年3 月第11 卷第1 期,第28-33页
赵西巨,论违反告知义务之医疗侵权形态的特殊性,《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六辑,2009年8月,第93-114页
赵西巨,仿制药警示缺陷责任和设计缺陷责任,《月旦民商法》杂志第53期(2016年9月),第36-50页
赵西巨,诊疗、信息告知、医疗产品使用与医疗损害责任——基于大陆《侵权责任法》的厘清和规则构筑(上),《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5期(2014年9月),第74-92页
赵西巨,诊疗、信息告知、医疗产品使用与医疗损害责任——基于大陆《侵权责任法》的厘清和规则构筑(下),《月旦民商法》杂志第46期(2014年12月),第66-84页
赵西巨,英美法中的“两种流派”原则,《月旦民商法》杂志,第29期,2010年9月,第107-127页
赵西巨,知情同意法则与侵权立法,《月旦民商法》杂志,第24期,2009年6月,第156-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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