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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
    1979-1982,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法学硕士;
    1987-1988,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CLEEC,中美法学教育交流项目);
    1996-1997,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高级访问教授(Fulbright,美国富布赖特项目)

    工作履历:
    1989-199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93-1996,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
    1994-现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7-1998,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富布赖特访问教授;
    1999-2000,荷兰莱顿大学欧洲研究中心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高级访问教授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与全球化、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

    研究课题:
    1.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福特基金会资助)(2004-2007);
    2.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重点项目)(2002-2005);
    3.WTO和法律全球化研究(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基地教育部重大项目)(2003-2005)
    4.比较法社会学:框架和方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重点项目)(1996-2000);
    5.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八五项目)(1991-1994);
    6.欧盟法与成员国法之间关系研究(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1999-2000);
    7.比较法社会学(美国富布莱特项目)(1996-1997);
    8.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国家教育部博士点项目)(1998-2000);
    9.中国法律培训的制度化(国际发展研究学院亚洲开发银行项目)(1998-1999)

学术成就

    1.2002年《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获2002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2002年《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3.2002年《法理学》获教育部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4.1997年《法理学》与沈宗灵等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5.1996年《比较法导论》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成果奖
    6.1992年《法学基础理论》与孙国华等人获国家教委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