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
耿卓
耿卓,男,1977年生,中共党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青年学者”、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土地法制科学》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08年5-7月赴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研习法律,2018年3月参加中央党校第80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
主要研究民法基础理论、财产法、土地法制、城市更新法制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报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被四大文摘转载10余次,出版独著《传承与革新:我国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合著《我国农村集体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等多部(篇),参编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民法学》《合同法》等。独著成果获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奖、佟柔民商法青年优秀成果奖等奖项10余次,合著成果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奖、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等10余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农业农村部软科学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州社科联“羊城青年学人”项目等多项,承担各类横向委托项目多项。曾长期从事《法商研究》《私法研究》期刊的编辑工作,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期刊优秀编辑(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法学编辑新锐(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
自2002年以来在陈小君教授的领导下坚持开展土地法律制度的田野实证调查,多次参与国家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为国家、地方立法部门和政府机构提供土地立法与政策咨询、调研报告多份,其中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撰写的《推进村社内置金融法治化专题研究报告》获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汪洋主席重要批示。参与民法典分则《物权法》和《土地承包法(修订)》《土地管理法(修订)》等立法起草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