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自媒体时代的回应权回应权制度具有自我保护、预防损害发生、及时化解纠纷、保障公众获取真实信息等功能。回应权在性质上属于人格权请求权,是民法典第995条关于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请求权的具体化。我国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回应权,但可以通过相关条款解释出,民法典已经认可了该项制度。
标签:回应权 请求权 人格权
李建伟:论公司决议轻微程序瑕疵的司法认定公司决议程序瑕疵轻微且对决议形成未有实质影响的,法院可以裁量豁免决议的撤销,适用要件包括“轻微程序瑕疵”和“不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实证研究表明此类司法裁判存在大量问题。立足于裁判的实证研究和法教义学,可以进一步解释何为“轻微程序瑕疵”,进而探寻“不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的真意,并明确二者的体系关联。
标签:公司决议撤销之诉 轻微程序瑕疵 程序价值
民商法前沿论坛(第483期)暨沪鑫论坛(第24期)彭诚信: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的确立难点及未来民法典应对2019年3月26日晚,第483期民商法前沿论坛暨第24期沪鑫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08室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莅临论坛现场,发表题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的确立难点及未来民法典应对”的主题报告。石佳友教授、周友军教授、李昊副教授、朱虎副教授、龙俊副教授出席论坛并参与讨论。
标签:民法典 民事权利 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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