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潇:超越物债区分原则:论作为财产支配权的网络虚拟财产权出于主观权利理论与社会现实需求的双重考虑,应继续恪守权利范式以实现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化。应分离网络服务合同与网络虚拟财产,并区分“物权所有权”与“非为物权的网络虚拟财产所有权”,继而以网络虚拟财产所有权为中心构造网络虚拟财产权概念及其规则体系。此外,尽管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数据属性,但却不同于一般数据。
标签: 网络虚拟财产 数据 物权 债权
杨鸿雁:论我国民法典无因管理的规范模式《民法典》第979条规定了适法无因管理,以德国关于无因管理的通说为基础,不适法无因管理及不法管理的规则或存在于《民法典》第980条。但借鉴德国模式解释我国无因管理规定存在一定的阻碍。妥当的解释结论应当是《民法典》无因管理章并未规制不适法无因管理与不法管理,即其采纳的是“适法无因管理模式”。
标签: 无因管理 利润剥夺 完全赔偿 得利返还
2023年8月民商法学刊要览 | 学刊为了使读者更好地获取当下民商法学前沿研究的整体情况与具体内容,民商法律网特对法学核心期刊的民商法相关文章按照期刊分月进行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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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慧:全球治理视域下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民商事争议的全球治理对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在利益权衡、司法互信和监管功能方面提出了要求。全球治理视域下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规范革新,应构建平衡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规范体系,建立提升司法互信制度化的规范体系,确立蕴含监管功能的公共秩序规范,以此为我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制度保障。
标签: 人类命运共同体 全球治理 国际私法 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李潇洋:不作为欺诈的等价性判断不作为欺诈与作为欺诈同属《民法典》第 148 条规定的“欺诈手段”,二者不仅一致作用于决定自由的保护,价值判断上也应具备等价性。为实现这一等价性,不作为欺诈在客观构成上要求告知义务的范围限定,通过判断信息重要性与信息可能性两项要素为之;在主观构成上要求双重认识,即同时认识到告知信息与不告知的违法性。
标签: 欺诈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孙大伟:违反保护性规范之过失探究在侵权法领域,保护性规范既是行为标准的确立依据,又与过失相关联。这一现象并非“过失的客观化”趋势使然,而应从“证明责任”角度来理解。我国法上,违反保护性规范之过失包括“表见证明”与“过失推定”两种情形。合理界定违反保护性规范与过失之关系,有助于在权益保护与行为自由间实现均衡。
标签: 过错推定 保护性规范 证明责任
程啸:论数据产权登记数据产权登记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登记,其具有证明数据产权、降低数据交易成本以及保护数据产权和交易安全的功能。数据产权登记的标的物是数据。数据产权登记簿应当采取人的编制主义,用以描述数据的相关信息应可使数据被特定化或者可得特定化。为保证数据产权,促进数据交易,应当赋予数据产权登记以转让效力。
标签: 数据 数据产权 登记 法律效力
张静:所有权保留实现路径的体系协调所有权保留具有三种实现路径,分别为取回权机制、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合同解除及其导向的返还清算程序。其中,取回权机制是一种私力实现方式,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可由出卖人或买受人提起,合同解除排他性地导向返还清算程序。买受人破产后,管理人在所有权保留实现程序未被启动时方可行使选择权。
标签: 担保物权的实现 合同的解除 所有权保留 取回权
刘颖:物权期待权排除强制执行规则之再审思《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的不动产买受人之物权期待权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作为异议事由应予废除;第29条规定的消费者商品房买受人之生存权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构成异议事由;第30条规定的经预告登记的权利足以排除处分性执行措施,但不足以排除保全性执行措施,也构成异议事由。
标签: 预告登记 购房者权益保护 案外人异议之诉 异议事由 物权期待权 商品房消费者
纪海龙:民法典所有权保留之担保权构成所有权保留的担保权构成更有利于实现物尽其用以及出卖人赚取价款的真实意图。我国现行法下的矛盾规定源于规则和学理的混合继受。就担保权的产生而言,是保留卖主交付标的物的同时在标的物上保留担保物权,而非保留买主取得标的物后为保留卖主设定担保权。现行法下有关所有权保留及相关规则,均应以担保权构成作为前提。
标签: 所有权保留 取回权 非典型担保物权
叶名怡:论生产经营型夫妻共债的认定夫妻共债的界定对其认定标准有重大影响。坚持“共债即连带”,决定了在解释论上应对夫妻共债从严认定。“共同”的本质是大体同等的影响力,包括双方参与型和一方授权型。关于“用于”的判定标准,应当采取用途说。债权人对债务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负证明责任,非举债方亦负相应的具体化证明义务。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证明责任
许中缘:论混合合同适用的问题与方法混合合同本质为给付的混合,其结合了若干有名合同的功能,可以自行约定数项给付内容。混合合同的使用愈发频繁,但司法实践对混合合同的认定标准较为模糊。应运用目的性解释方法完成混合合同的法律解释过程,依照契约呈现的利益状态、契约目的斟酌交易习惯进行合同整体缔约目的解释,对合同内容进行整体性、有机性把握。
标签: 混合合同 有名合同 法律适用 意思表示解释
李昶:论《民法典》中的“依法”《民法典》中共出现162处“依法”,但对此语词的解释却一直付之阙如。“依法”在法规范中属于要件,但其实并无实际的规范功能。大量使用“依法”的习惯源于《民法通则》,其目的在于完成当时阶段性的法治宣示与教育任务。应当先清理那些已产生负面效果的“依法”,再通过明确指示相关法条中的积极要件来代替相应的“依法
标签: 基础理论 民法的渊源 民法典 法理
彭诚信:论个人信息权与传统人格权的实质性区分个人信息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具体人格权,应能与隐私权等传统人格权相区分,应对二者的频繁重叠予以否定。个人信息作为权利客体的本质特征是算法识别,这成为区分个人信息权与传统人格权的实质要素。只有“算法识别”的信息才属于个人信息权客体范围内的个人信息;只有运用了算法技术的个人信息纠纷才能适用个人信息权。
标签: 个人信息权 人格权 算法识别 自然识别
陈韵希:论效率减损对履行请求权的限制有必要在债务人履行负担过重而且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能够通过损害赔偿获得完全填补的条件下,排除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并使其承担减损义务。法律依据在于《民法典》中的履行费用过高和禁止权利滥用规定。以效率减损限制履行请求权并不违背合同严守原则。违约方申请解除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必要适度扩张至金钱债务。
标签: 合同僵局 违约方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
陈爱武:亲子关系确认诉讼的类型化亲子关系确认诉讼主要是确认生父,确认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要求抚养费或者确定抚养权,少数情况下也会出现要求确认生母的诉讼。亲子关系确认诉讼既包括父或母针对子女提起的诉讼,也包括成年子女针对父或母提起的诉讼。在具体诉讼层面,确认亲子关系涉及当事人适格、诉讼证明、推定等诸多问题。
标签: 身份权 婚姻家庭继承 亲子关系 婚姻家庭法
艾琳:工伤保险行政给付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关系的再反思劳动者遭遇第三人侵权时,可以主张工伤保险理赔和侵权损害赔偿,二者的关系在司法上长期未有定论,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未取得预期效果。这是由于该规定本身含义不清,又缺乏立法的支撑,与行政规则衔接不紧密,应从学理上澄清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标签: 司法适用 法律解释 工伤保险 行政给付 第三人侵权
王利明:数据何以确权数据确权有利于保护劳动,可激励数据生产,促进数据流通,强化数据保护。由于现有法律制度无法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数据确权立法势在必行。数据立法要在区分数据来源者和数据处理者权利的基础上,构建数据确权的双重权益结构,尊重和保护数据来源者的在先权益,确认和保护数据处理者的财产权益。
标签: 数据 数据权属 数据保护 数据产权
罗昆: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时间的限制《民法典》第483条允许当事人对合同成立时间另有约定,其规范基础是契约自由,但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关于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包括原则性规定和“法律另有规定”,后者包括缔约方式与特别成立要件两个维度。这些规定部分属于任意性规定,部分属于不能通过约定排除的强制性规定。
标签: 合同的订立 公序良俗原则 强制性规范 意思自治
石佳友:融资性贸易中名实不符合同效力认定规则之反思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基石和合同效力的正当性依据,法律应保护交易安全、当事人基于合同享有的合理信赖。法官在审理名实不符的融资性贸易纠纷时,首先需明确合同的法律性质,并对当事人的书面合同系虚假表示的定性持慎重和谦抑的立场。同时,尽可能尊重合同相对性,为“穿透式审查”设定必要界限,避免突袭性裁判。
标签: 裁判规范 隐藏行为 意思表示解释 意思自治 融资性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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