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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债权人代位权的功能及其行使效果

作者:周江洪 浙江大学 

第37782篇 《中国法律评论》 2025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5/10/16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代位权  #责任财产  #类型化

内容摘要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深受比较法的影响,责任财产保全功能与债权回收功能的功能定位变化构成了中国民法学说发展及其论争的主线。时至今日,采取“入库规则”抑或“直接受偿规则”仍有争议。同时,与程序法原理结合阐释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构成的学说也日渐丰富。虽然各学说的解释路径并不相同,但类型化阐释债权人代位权制度适用场景、实体法与程序法协同的趋势日渐明显。此外,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功能定位的争议,也逐步投射至公司法等其他法领域。在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方面,除了个别细节问题以及所依据的制度构成不同以外,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从未来发展来看,因应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功能定位的杂糅化现状,可以在类型化、体系化方面继续深化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研究。

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责任财产保全;债权回收;

结构框架

一、问题之所在
二、论争之由来及其发展
(一)债权回收功能到责任财产保全的比较法发展
(二)从责任财产保全功能到债权回收功能的中国民法学说发展
(三)与程序法原理结合阐释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构成的学说日渐丰富,但亦难免责任财产保全功能与债权回收功能的“胶着”状态
(四)民法学上关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争议,亦逐步投射到其他领域
三、简要评析及展望


文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vaGY8WQQvXYEKEbcXE0Zg


(助理编辑:曾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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