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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管辖规范中的合同履行地规则研究

发布日期:2017/2/16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管辖  #第一审普通程序  #强制执行

导语

 本文作者:肖建国;刘东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选择了特征履行地规则。然而,特征履行地规则由于内容烦琐,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争议,产生较多问题。于是,一些法院转而采法定履行地规则,导致两种规则在实践中同时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合同案件管辖问题的混乱程度。通过比较,法定履行地规则具有内容简单、标准明确等特点,优势明显。在条件成熟时,法律应当摒弃特征履行地规则,而改采更加简单明确的规则来确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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