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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论姓名权纠纷的裁判乱象与类型梳理

发布日期:2018/7/13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姓名权和名称权  #一般人格权  #个人信息权

导语

姓名作为识别个人和表征人格的工具,承载了姓名权人的同一性利益和财产利益,这些利益构筑了姓名权的保护范围。司法实践中不加区分地将非法使用姓名之外的其他个人信息、姓名权被侵犯所波及的其他权益也纳入姓名权保护范围,导致姓名权沦为"兜底性人格权"。姓名权范围的任意扩张扰乱了人格权保护体系,应当以姓名权的应有内容和范围为依据,重新梳理姓名权侵权类型,划清姓名权与个人信息权等具体人格权的规制范围,防止姓名权越俎代庖,尤其在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更应厘清姓名权与各相关具体人格权的界限,以确保法典内部的协调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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