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正文

民法|通过村规民约改变不良习惯探析——以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石引村为对象

发布日期:2018/10/27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民事习惯  #法与文化  #核心价值观建设

导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移风易俗,以乡风文明为保障。针对红白喜事中攀比与浪费现象,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石引村按照民主程序,经由村民提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召开会议集中意见、形成草案,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最后由村民大会制定《石引村移风易俗建议书》等并表决通过,对红白喜事规模和种类、燃放鞭炮等进行了限制规定,通过村规民约改变不良习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建设文明乡风、形成农村社会文明新风尚奠定了基础。

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