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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集锦|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0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基础理论

内容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的通知


为繁荣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研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省民法学会承办,大连海事大学民法哲学研究中心协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坛时间

2019年9月21日(周六)。会期一天。9月20日下午报到,21日下午结束。论坛安排接(送)机(站)。嘉宾入住海创(大连)科技交流中心。


二、论坛地点

海创(大连)科技交流中心(建国饭店)。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07号。


三、论坛主题

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宪法之维。


四、参会人员

本届论坛为小型全国性学术会议,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邀请民法和宪法学者20-30人作为嘉宾和主题发言人参会。参会要求:(1)根据本届论坛主题组织和发表个人学术观点;(2)提交与本届论坛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万字),并授权论坛在出版的文集中编辑出版该论文或者相关其他论文。凡有意参会并发表主题观点者,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论坛组委会报名并于2019年8月20日前提交参会论文电子版(发至辽宁省民法学会邮箱:lncivillaw@163.com)。被邀请参会的嘉宾,由辽宁省民法学会统一发送邀请函。


五、会议费用

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承办方负担。


六、会议组织与联系方式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孟强:mfxhmsc@163.com;13701248771

王雷:wanglei686@163.com;13810946520

辽宁省民法学会秘书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电话:13889584733)、王勇(电话:13998472366)、黄芬(电话:18641106210)、顾荣新(电话:15840639800)。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海路1号,邮政编码:116026。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2018年10月25日

(实习编辑:吕海宁 责任编辑: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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