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保价服务体现为快递服务合同中的保价服务条款,是寄件人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快件损害赔偿的另行安排,补正了快递服务合同中的限额赔偿规则。快递保价服务的规范结构有赖于保价服务条款的订立与生效,基于此寄件人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保价金额是快递保价服务条款的核心要素,明确其认定标准意义重大,其中包括普通物品声明价值的证实与审查,也包括特殊物品保价金额的直接议定。在设计快递保价服务的实现路径时,须以保价金额为基础,从损害赔偿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快递保价服务所属类型加以探讨,即在超额快递保价情形下坚持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在不足额快递保价情形下以保价金额为最高赔偿额度。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