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旨在为交易达成和促进提供相应服务,具有开放性、中立性、营利性、控制性的特征,其在网络交易领域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理应明确其私法属性,强化法律规制。由于给付标的的无体性、复原之不可能性、难以库存性、持续性等特征,应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法律属性界定为服务合同的当事人。该服务合同与居间合同等现有典型合同均存在显著差异,属于一类全新的有名合同,即平台服务合同。按照对交易活动促进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分为必要型服务和辅助型服务,必要型服务包括提供缔约系统、提供履约手段等,辅助型服务包括交易信息发布、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履约信息反馈等,应该按照服务类型的不同具体确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权利义务。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