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体系是由一系列具体私权类型构成的权利体系。私权体系包括私权体系的理论构成与私权体系的立法构建两个方面。私权体系的理论构成属于私权体系的应然理论体系,私权体系的理论构成是以私权具体类型为骨干、以私权的共同构成要素为基础和标准而构成的私权理论体系。私权体系的立法构建属于私权体系的实然立法实现,是以私权体系的理论构成为理论根据和立法指南的立法实践结果。私权体系的立法构建是私权体系理论构成的实现机制和检验标准。私权体系的理论构成与立法构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辅相成。《民法典》初步实现了对私权体系的立法构建,民法学界应当以此为契机,深化对私权体系的理论研究,为私权体系立法构建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