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正文

民法|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服务协议效力的判断原则及其意义——评蔡振文诉淘宝案

发布日期:2017/8/7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格式条款

导语

  本文通过对“蔡振文诉淘宝案”中两审法院判决的解读与对比,从学理角度、司法实务角度,分析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服务协议中格式条款效力的判断原则及标准,探讨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享有的制定规则的自由度。本文认为在不属于极端偏离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若格式条款经过合理提示与说明,即被认定为有效;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在满足协议有效性的前提下,享有制定具体内容的自由;法院在审查时,不应当对条款内容的合理性做评价,要尊重第三方平台的自治,依据有效的格式条款约定和客观事实进行责任认定。

内容

推荐阅读